各區縣(功能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企業:
根據工作安排,請按照《山東省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工作指南》(魯工信技〔2020〕95號)和省工信廳有關通知要求,對擬申報省制造業創新中心的企業,加大服務指導力度,指導企業做好申報工作。
請各區縣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按照工作指南要求,組織具備條件的企業牽頭開展驗收工作,企業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和電子版一份)和區縣推薦文件請于8月27日前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創新處。各區縣工業和信息化部門須對申請驗收的創新中心材料進行認真初審,確保真實性、規范性、完整性,各申報單位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聯系人:楊偉光 聯系電話:51705745
市工信局科技創新處郵箱:sjjhxxhwkjc@jn.shandong.cn
濟南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17日
附件1
山東省制造業創新中心驗收報告提綱
一、創新中心工作情況
1.組織架構。中心建立“公司+聯盟”的基本運行模式,獨立法人股東中應包括5家及以上在產業鏈具有較強競爭力的骨干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1000萬元,驗收時資金到位率不低于30%。創新中心的聯盟應匯聚產學研用各類創新主體,并至少有20家本領域的省級及以上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創新平臺。
2.健全機制并有效運行情況。中心核心公司有責權明晰的董事會和經營管理團隊,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通過內部管理制度建設,明確股東及聯盟成員責權利,充分發揮各類主體作用,形成產學研用協同的創新機制。
3.可持續發展狀況。中心的股東投資應滿足基本運行需要,通過技術成果轉化、企業孵化、企業委托研發、檢測檢驗和為行業提供公共服務等方式獲得穩定收入。
4.研發計劃及投入情況。中心內設專家委員會負責研判行業發展重大問題并篩選確定研究方向,專家委員會應由行業領軍專家擔任主任。中心依托公司應有固定的研發隊伍,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50%。中心的年度研發費用總額占成本費用支出總額的比例不低于30%。
5.開展關鍵共性技術研發情況及取得成效。制定明確的技術創新規劃,組織本領域國內外企業、高校、研究機構共同實施技術攻關,突破制約行業發展的關鍵共性技術。
6.市場化成果轉化機制建設情況及取得成效。建立知識產權創造、運用、管理制度,擁有科學合理的成果轉化機制和專利許可轉讓制度,已實現共性技術的轉移擴散或通過技術實現企業孵化。
7.資源開放共享情況。創新中心充分發揮現有資源優勢,實現與成員單位間的資源開放共享,具備持續提升創新水平的能力。已成為本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力的技術創新平臺,有與創新中心成員以外的單位開展技術合作的業績。
8.與知名高校、科研機構或企業進行技術交流合作的長效機制并開展實質性工作情況。
二、創新中心財務情況
報告創新中心培育以來至驗收期間發生的財務情況。
1.資金到位情況;
2.財務支出情況;
3.收入情況;
4.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三、創新中心成果
創新中心培育以來至驗收期間取得的技術、專利、標準、成果、獎勵、人才等方面成果。
四、相關證明材料
1.提供公司營業執照、股東及股權、股東注冊資金到賬憑證、滿一個財務年度的還需提供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含研發費用)等證明材料復印件;
2.提供產業技術聯盟成立、加入聯盟協議書、聯盟機構設置和相關制度文件、省級以上研發平臺證書等證明材料;
3.提供創新中心的場地、辦公設施、儀器設備、固定人員等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4.提供公共服務收入情況證明材料;
5.提供成立并良好運行的條件證明,包括:創新中心組建的章程、管理制度、已開展的科研項目、取得的專利、標準、成果、獎勵等證明材料復印件;
6.提供成果產業化的經濟效益證明材料;
7.其他相關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