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省直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根據我省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對口支援和東西部協作重點工作安排,現啟動2025年黃河流域協同科技創新(科技對口支援和東西部協作)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支持我省優勢單位與山西,內蒙古,河南,四川,陜西,甘肅臨夏州、定西市、隴南市,青海海北州,寧夏,西藏日喀則市,新疆喀什地區、兵團第十二師,重慶等地區相關單位聯合開展科技創新合作,實現優勢互補、協作共贏,促進兩地產業高質量發展。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項目牽頭申報單位應為在山東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等,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和條件,管理運行規范。
(二)合作單位。項目合作單位需包含至少1家面向實施地區的獨立法人單位,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和條件,管理運行規范。項目牽頭單位與合作單位須簽訂相關合作協議。
(三)項目實行“行政+技術”雙責任人負責制。行政負責人原則上為項目牽頭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項目的組織實施,牽頭協調落實項目實施所需的資源要素保障,健全項目實施財務、成果、績效等管理制度,做好項目關鍵節點績效檢查,確保項目目標任務如期完成。技術負責人原則上為項目研究思路的主要提出者和實際主持項目的關鍵科研人員,應具有與項目任務要求相匹配的科研水平和創新能力,能在任務期內主持完成項目研究工作并做好項目實施的技術路線、進度安排、經費規范使用等全過程管理。
(四)項目實施周期。項目實施周期原則上不超過2年,具體實施周期在項目立項時明確,以項目立項文件印發日為啟動時間。
(五)項目自籌資金要求。企業牽頭的項目應匹配自籌資金,自籌資金額度應大于申請資助資金額度的2倍以上,優先支持自籌經費投入比例高的項目。項目立項后實際資助額度低于申請額度的,差額部分由申請單位自行籌集補足,確保項目保質保量完成。
(六)限項要求。根據《省級科技計劃項目限項管理規定》(魯科辦發〔2024〕17 號),同一科研人員在本年度牽頭申報省級科技計劃項目數量不超過1項。項目負責人每年用于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得少于6個月,項目參與人每年用于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得少于4個月。每名科研人員用于在研和在申報省級項目的年度工作總時間不得超過12個月。同一獨立法人企業牽頭的在研和在申報的項目總數不超過2項、參與的在研和在申報項目總數不超過2項。同一獨立法人企業同一年度牽頭申報省級科技計劃同專項任務類別的項目數量不超過1項。在省科技廳其他限項范圍內的不得申報。以上限項要求通過申報系統自動識別限制。
(七)項目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須簽署誠信承諾書。項目申報單位、所有參與人員均應具備良好的科研誠信狀況,不存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無“綠色門檻”制度不予支持或相關社會領域信用問題記錄。
(八)申報材料要求。申報單位須對申報材料中涉及的指標、數據和相關證明、附件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自行承擔因提供虛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申報項目受理、評審過程中,原則上不能更改申報單位和負責人,不能更改申報材料內容。
三、申報流程
(一)在線填報項目。本次申報通過山東省科技云平臺(登錄網址:https://cloud.kjt.shandong.gov.cn/)進行。項目申報指南同步在云平臺上發布。項目負責人用個人申報賬號登錄科技云平臺后,找到“網上大廳-項目-山東省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項目”,按照系統相關提示和要求在線填寫項目申報書等內容,申報材料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云平臺系統從2025年5月16日10:00開始填報。省科技廳將以網上填報的申報書和附件材料作為后續形式審查、項目評審的依據。
(二)申報單位審核。申報材料全部填寫完畢后,項目負責人應及時提交申報單位審核。申報單位審核截止時間為5月28日17:00時前,逾期將無法提交申報材料。
(三)主管部門推薦。申報單位審核同意后,將申報材料提交至相關主管部門。各級主管部門按程序逐級審核推薦,最終由一級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推薦至省科技廳。一級主管部門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5月30日17:00時前,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
四、注意事項
(一)請項目申報單位、各級主管部門合理安排申報時間,提前完成填報、修改、提交、退回和審核工作,避免臨近截止時間集中退回、提交和審核。
(二)本次申報無需提供相關紙質材料。項目立項計劃初步確定后,立項項目需提供全套紙質材料歸檔保存,紙質材料應與網上申報材料完全一致,否則取消立項資格。
(三)省科技廳在項目申報、評審等過程中,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從事項目申報、立項等代理服務工作;不提倡、不建議申報單位有償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中介服務。
(四)省科技廳直屬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參與項目申報的,應按照省科技廳黨組《規范干部職工創新創業實施辦法》有關規定執行。參與項目申報人員應主動向所在單位及省科技廳報備。
山東省科學技術廳
2025年5月15日